摘自《乳腺癌病友指引》
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
编著 徐光炜
一般而言,复发性乳腺癌的化疗有异于术后辅助化疗,并无预设的疗程,常是只要化疗有效,就持续用药,直至出现不能忍受的副作用为止。现在转移灶经化疗后已缓解,且较稳定,又有较明显的化疗副作用,要求停止化疗休息一段时间,这些是可以理解的,但很难就这个问题作出决定性的建议。
因为现在有关研究资料只是显示持续化疗与短期化疗相比较,只是可以延长您的无进展生存期,而并不是能延长您的总生存期。不利之处是持续化疗的副作用常较短期化疗的为甚。但另一方面也确实有不少病人感到化疗后病情好转。
其实,这主要取决于您是采用何种化疗方案,例如,很少有人在经历6个月的紫杉醇化疗后,其指稍或趾端不出现明显的麻木或针刺感的。这一与剂量有关的周围神经的不良反应甚至可引起严重疼痛,进而影响您握物或走路。事实上的确曾有报道,长期应用紫杉醇仅在无进展生存期方面显示优于短疗程应用。
虽然紫杉醇与新的靶向药物贝伐单抗联合应用为时尚短,其长疗程与短疗程治疗的利弊尚未做系统的观察,但由于此种新的靶向治疗药物其毒性远较传统的细胞毒性药物为轻,易于忍受,所以您停用紫杉醇后仍可继续应用贝伐单抗。即使您的癌症复发了,但由于无症状(如骨扫描显示有新的转移灶,但不痛),所以可能您采取“休药假”数个月的决定还是合算的。另外,您及您的医师可严密的观察您的病情,借扫描、血化验及其他常规检查尽早发现复发或进展的症状,一旦发现即可施以新的方案治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