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怎样保养你的乳房》
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
妇女从妊娠、分娩到哺乳,体内内分泌激素会有很大变化,妊娠早期血浆中的雌激素和肾上腺皮质分泌的激素会明显增加,妊娠中期这些激素水平下降,后期又会上升,哺乳期催乳素水平则会明显上升,而雌激素、催乳素的变化与乳腺癌的发病有密切关系,因此,以往认为妊娠及哺乳期患乳腺癌,病情发展快,预后也差。目前主张乳腺癌患者治疗后最好不要再怀孕和哺乳。
但也有很多研究指出,乳腺癌治愈后再妊娠并不影响患者的生存率,也就是说再次妊娠并不增加患者肿瘤复发转移的概率,实际上能有再次妊娠机会的大都是一些早期、预后良好的患者,而预后差的晚期患者,短期内又复发和转移,往往失去再妊娠的机会。
近年来乳腺癌的发病率有所上升,发病年龄也有年轻化的趋向,对于这一部分年龄较轻的患者,其中一部分患者希望结婚和生育是完全正常的,只要病期比较早,治疗较为彻底,结婚和生育并不影响预后,与一般正常生育期的女性一样有生育的机会。所不同的是,由于乳腺癌通常复发转移最常见的是在手术后2-3年之内,因此手术后再妊娠的时间最好是能间隔一段时间,以便观察。对淋巴结没有转移的较早期患者手术后观察3年,而有淋巴结转移的患者最好观察5年以上再考虑妊娠为好。